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第二次公示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0-06-15
河北大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亿立方厘米高档印涂胶辊、聚氨酯胶辊,年产4亿立方厘米橡胶板、密封胶条、止水带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河北大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亿立方厘米高档印涂胶辊、聚氨酯胶辊,年产4亿立方厘米橡胶板、密封胶条、止水带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河北大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亿立方厘米高档印涂胶辊、聚氨酯胶辊,年产4亿立方厘米橡胶板、密封胶条、止水带技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由河北大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河北圣洁环境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定,项目征求公众意见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河北大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亿立方厘米高档印涂胶辊、聚氨酯胶辊,年产4亿立方厘米橡胶板、密封胶条、止水带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河北大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技改
  (4)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衡水市冀州区滏阳西路与西外环交叉口西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7°31'52.22",东经115°31'46.77"
  (5)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6183.05m2,本次淘汰两台硫化罐,新增平板硫化机30台、立式车床4台、端面铣床3台,密炼中心1座,共新增设备38台座,新建厂房面积2000平方米。技改完成后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4亿立方厘米高档印涂胶辊、聚氨酯胶辊,年产4亿立方厘米橡胶板、密封胶条、止水带。
  (6)估算投资:3000万元
  二、环境现状
  (1)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为人工生态系统,该区域土壤肥沃,主要种植小麦、棉花、玉米等,生物多样性较为单一。
  (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2、NO2、PM10、PM2.5、CO和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内基本污染因子除二氧化硫之外,日均浓度均存在超标情况,故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不达标区。
  (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项目四周厂界声环境昼间、夜间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4)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冀午渠监测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的要求。
  (5)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在项目场址上游、下游设置共3个潜水含水层监测点、3个承压水层监测点,各监测点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水质标准。
  (6)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论
  在项目场地布设3个土壤监测点,1#、2#、3#监测点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 1 风险筛选值中的其他限值。
  三、工程分析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周期较短,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且施工结束后即可恢复原有水平。对环境噪声的影响主要来自于项目营运期,具体如下: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密炼、开炼、涂胶、挤出包胶、硫化、泄压开罐、磨面、抛丸、焊接过程过程产生的废气。1#车间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1#)排放,切割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2#车间密炼工序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与开炼、硫化工序、涂胶、挤出包胶、聚氨酯硫化工序及聚氨酯浇注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与6#车间硫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同一套UV光氧催化净化器+活性炭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光氧催化净化器+活性炭的处理效率不低于90%),最终经同一根15m排气筒(2#)排放;3#车间主要设置磨面工序,橡胶磨面工序有少量粉尘产生。磨床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分别经3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3根15m排气筒(3#、4#)排放;7#车间主要设置喷砂工序,喷砂工序有少量粉尘产生。喷砂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5#)排放。
  (2)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及产品冷却水大部分循环使用不外排,一部分经沉淀过滤后排入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过进入化粪池,经开发区纳污管网最终进入冀州市绿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外排,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氨氮,因此,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
  工程实施后将对各类产噪设备采取了多种降噪措施,主要有:①源强控制,即在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②消声治理,对各类气体动力噪声采用不同形式的消声器,并保证消声效果不小于25dB(A);③隔声,主要是将一些机械动力性噪声设备设置于泵房、机房或厂房内,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布袋除尘器集尘、废钢材、废边角料、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职工生活垃圾等。
  (1)一般固废
  项目机加工工序产生废钢材,属于一般废物,收集后外售;磨面工序及修剪工序产生的下脚料全部回收利用;包装容器危废间暂存,定期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再利用;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送垃圾处理厂。
  (2)危险废物
  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定期送至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定期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废包装桶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对此本评价要求设立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切削液、废液压油用塑料桶密封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各种危险废物盛装容器均做好危废标识,并由专人管理和记录危废台帐。
  四、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由预测结果可知,各P值中最大者为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1%≦Pmax=9.29233%<10%。根据HJ2.2-2018中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定原则(见表2-7),确定该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不需要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通过本项目废气中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很低,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构成显著影响,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在评价范围内最大落地浓度83.631μg/m3,远小于《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在评价范围内最大落地浓度3.19040μg/m3,小于《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标准及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的硫化氢在评价范围内最大落地浓度0.47647μg/m3,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和表2中污染物相应排放标准;综上可知,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在厂界的落地浓度均达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及产品冷却水大部分循环使用不外排,一部分经沉淀过滤后排入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过进入化粪池,经开发区纳污管网最终进入冀州市绿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外排。项目无废水外排入周边地表水体中,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冷却水和职工生活废水,冷却水经过滤沉淀后进入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与生活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绿园污水处理厂,不直接对外排放,因此项目地下水污染途径主要为设备发生跑冒滴漏和滴漏物料随大气降水渗入地下对地下水产生影响,本项目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非正常情况下不会导致地下水受到污染,厂区各单元防渗层可有效防腐防渗,防止泄露物料对地下水的污染。在发生爆炸、泄漏事故等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染物不会渗入地下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可进一步避免项目建成后通过厂区地面渗漏对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项目对厂址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投产后,夜间不生产,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厂区通过对生产车间采取防渗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暂存和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厂址周围及周边土壤环境影响很小。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尽管本项目最大可信灾害事故概率极小,但要从建设、生产、贮存等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项目必须制定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项目建成后,企业应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经落实以上措施,环境风险对环境影响较小,处在可接受水平。
  四、综合结论
  河北大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亿立方厘米高档印涂胶辊、聚氨酯胶辊,年产4亿立方厘米橡胶板、密封胶条、止水带技改项目位于衡水市冀州区滏阳西路与西外环交叉口西南,项目选址合理、总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项目在落实“三同时”制度,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土壤、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意见表、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1)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填写链接:https://www.wenjuan.com/s/uiyaqem/
  (2)公众参与意见表下载链接(提取码:be3k):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bKZOpOlUZ4PBTamvUzS-g
  (3)征求意见稿链接(提取码x5o7):https://pan.baidu.com/s/15ZyWL0jTV8yGKiRid5j5_Q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以项目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范围。
  主要事项:①对拟建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公众意见提出的方式和途径
  您的意见可以以网络填写、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八、提交公示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示时间
  将您的意见以网络填写、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大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衡水市冀州区滏阳西路与西外环交叉口西南
  联系人:陈玉良      联系电话:15931381665    
  E-mail:15931381665@163.com
  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河北圣洁环境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1004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311-68009966


河北大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5日